6.伴侶的利害與謊言

異性伴侶的利害關係比同性伴侶要多許多,畢竟在大部份的國家,只有異性伴侶可以結婚,而結婚即是一項交易--伴侶兩人甚至到雙方家族間的交易,故異性伴侶的謊言不僅比同性伴侶多,也比較嚴重(很容易牽連到雙方親友)。

(一)金錢
夫妻在金錢上的利害關係比較深,但男女朋友對金錢說的謊言比較多,因為夫妻有結婚此一合法途徑索取金錢,故通常夫妻之間是直接拿錢,或在花費過當的時候編個小謊,但比較少有編織龐大謊言長期索取金錢的情形(私房錢屬小謊);男女朋友雖被視為有結婚可能,但實際上卻又沒有『合法』關係,故在沒有法律支持下,想要享有婚姻可合法拿錢的權利,就會編織許多謊言,甚至產生群體謊言,如:男性要出錢女性才會有被疼愛的感覺、所有的女性友人都是男友幫他們出錢……等。

(二)名聲
由於傳統社會觀感對於女性牽涉到伴侶關係為負面印象,男性則否,因而男性不太會為了名聲而說謊,即使說謊也大多是提高自己的經驗為博得男性之間的認同,但男性的人數對女性來說意義不大,故男性對此的謊言整體來說無特別影響;女性的經驗除了傳統男性會在意之外,女性自己本身也非常在意,故女性常會造假自己的經驗,除了將人數大幅降低之外,經驗的過程也會有許多造假的內容以維護自己的『清純』形象。

(三)權力關係
與其他項目不同,各種人際關係之間的各類利害不一定會存在,即使存在也不一定會產生謊言,但伴侶之間的權力關係一開始就是建立在謊言--道德謊言以及群體謊言暴力--上才產生的,也就是一切的『因為我是你老公/老婆,所以你應該……』、『因為我是你男友/女友,所以你應該……』、『因為我是男性/女性,所以你應該……』、『因為我身邊的人都這樣,所以你應該……』等。

(四)地位
由『可更換伴侶的機會』構成,亦即比較容易脫離現有伴侶關係並且容易得到許多其他伴侶的人,在伴侶關係中屬主導者地位。『可更換伴侶的機會』包含實體吸引力條件(外型、社會地位、能力)以及依賴程度,故伴侶之間想取得主導者地位的慾望越強,越容易說謊,例如偽造自己的實體吸引力條件(謊報收入、假造外型)、欺騙依賴程度以牽制對方(口頭上說很愛很愛行為上卻完全不符)、以及關於整體機會的謊言(外面有許多人追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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