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生活在不只一個人的地方就會有利害,有了利害之後就會使用各種手段來得到利益或減少損害,這些手段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,正面的手段不談,負面的手段為了提高達成率及降低被指責的程度,大多會伴隨著謊言作為包裝(有人會當面嗆說『我就是個爛人想要污走你的錢』嗎?)。
人和人之間的利害遠比想得到的還要多許多,除了可直接想到的金錢、權力、名聲之外,『人』本身也是資源之一,只是人這個因素通常隱藏在模糊的定義--親情、愛情和友情下。
會產生謊言的利害,無論在何種場合或何種關係中,大致可分為幾種類型:
(一)金錢
直接或間接的金錢,或任何可換算為金錢的事物,除社會上所有可見的實質利益外,隱藏的金錢關係也充斥在人際關係中,例如父母向子女要錢、傳統的女性向男性要錢、結婚時算計對方的可支配所得等等。
(二)名聲
亦可稱為形象或面子問題。也就是在意他人對自己的評價時為了維護評價所做出的一切;需注意的是,做得好使大家都得益的又稱『禮貌』。
(三)利用
將『人』本身視為工具,使用該人的時間及技術,分享其得到的成果,大至商業合作案,小至朋友之間的幫忙均屬此類。利用和強弱勢無關,不一定強勢的一方會瞞騙說謊利用弱勢的一方,大多時候反而是弱勢的一方說謊取得對方的信任及同情,例如裝自己沒能力要他人幫自己做事。
(四)權力關係
擁有支配力以及可主張合法權利的地位,包含職場上的級別(主管級),或是擁有可支配資源的職業型態(例如議員),或一般人際關係中有上下之別的關係(如長輩與晚輩),以及伴侶關係。
(五)地位
無形的角色定位,通常發生於團體,尤其是同級團體間,如領導者(話語最有影響力的人)、被領導者、旁觀者、最被重視的人(不等於領導者)等等。與權力關係相同,取得特定地位的目的是為了該地位可獲得的附屬資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