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說謊背後的人性

除了有精神問題的人外,人類會說謊的原因--無論是善意的謊言或惡意的謊言--幾乎都源出於自私,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或避免損害。

事實上,也沒有所謂善意的謊言這種事情,一般所稱的善意的謊言,只不過是不願承擔責任,美其名為不願意傷害對方,實際上卻是怕自己被指責對方受傷的原因在於自己(的告知),甚至可以說,善意的謊言是雙重的謊言,除了內容是說謊之外,稱這個謊言為『善意』也是一層謊言。

大致上,人會說謊的原因可分為以下三類:

(一)獲取更多利益
顧名思義,為了得到更多有形或無形的利益而說謊。常見的例子是在履歷表上浮報自己的資歷和能力,以獲得(更好的)工作;或是在對象前面嘴砲自己的條件,以獲得對方的青睞。這類謊言多發生在不熟的關係之間,如職場上或初識的友人,由於關係不熟,才可以給對方浮報能力的空間。不過此類並不一定惡性重大,有時反而會得到正向的結果,例如面試時浮報能力但卻在進公司後拼命補上,或是親友之間給予對方驚喜。

(二)維護現有利益
和前項相反,這類謊言多發生在熟識的關係之間,表現的方式多為隱瞞或扭曲以發生的事實。典型的例子為劈腿,為了怕失去手上的複數對象,故對其中部份或所有對象說謊。

(三)防止受到損害
這類又分為幾細類,一為被動的謊言,即是對方先攻擊自己時,為了防衛或想把事情消弭掉所說的謊言,這類謊言可算是自衛手段,舉例來說,有些人一直被追求者騷擾,乾脆說自己是非單身。當然,是否對方先來攻擊自己,很多人會有主觀的判斷,而因偏見主觀認為對方在攻擊自己,即為另一類型,例如有些人怕對自己示好的人是對自己的家世財產另有所圖,故意低報或隱瞞自己的家世。最後一類為(二)的擴大版本,當一個人做了實際上有損自己及他人的事情,怕承擔責任故掩蓋或推卸,有牽涉到犯錯、犯規或犯法情事的謊言均屬此類。

比較說謊動機的強烈程度,(三)的動機最強,(二)次之,(一)看個人貪念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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