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前所述,除了精神有問題的人外,一個人會說謊是因為自私想維護利益或避免損害,故當人與人之間有利害關係形成時,就有可能會產生謊言。
利害是發生在關係中的其中一人、多人抑或所有參與之人,對這段關係中的人事物有所需求時;需求程度越大,需求項目越多,則利害關係就越嚴重--不過在親密的關係中,會被美化為感情深厚或互相依賴。
首先,商業社會中的一切都是利害關係,畢竟商業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,和上司/下屬/同事/客戶聚在一起的目的也是為了賺錢,所以在商業社會中遇到謊言是非常正常的,要隨時防範自己不要被騙:當你是下屬時,要隨時防備上司把責任推卸給你,或扭曲你的工作評價;當你是上司時,要隨時注意下屬謊報自己的工作成果;當你有同事時,要隨時提防同事為了競爭會美化自己貶低你;當你接待客戶時,要注意客戶是否會履行承諾;當你自己身為客戶時,要弄清楚對方的交易誠信。
次者,學生雖然未出社會,但校園內也是一種簡化的職場模式,並且不一定因為模式簡化,利害就會比較輕微,有時反而因為簡化的模式單純、顧忌少,焦點會更集中在利害關係上,如團體作業、社團、聯誼……以及朋友群中的主從地位。
而其他人際關係--親情、友情、伴侶之間,由於關係的緊密,利害程度其實比商業社會中更為高,只是商業社會中的利害明擺著就是金錢,以及和金錢密切相關的項目;但在親情、友情、伴侶之間的利害大多是無形的,加上重重的美化(我是為了你好、因為我關心你、因為我愛你……)使人的防備心降低甚至無防備,當謊言發生的時候,造成的傷害遠比商業社會發生的情況更大。
無利害的關係只有在所有參與關係的人均無所求的情形才會發生,但並不是實質上不斷給予的人就無所求,給予有時是換取感情和關注的手段。無所求是要在所有層面上均無所求才成立,也就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關係:只是因為合得來或興趣相投就在一起而已。
但並非所有利害關係都會產生謊言,要在意的利害才會產生。例如,同事之間雖然有競爭升遷的情形,但該同事完全不想升遷,對於現在的職等非常滿意,雖然利害存在,但對方並不在意也不想參與,當然就不會使用任何手段--甚至是惡性手段;或是伴侶之間雖然有金錢往來,但雙方的個人理財都做得很好,也不在意互相的花費,當然就不會用任何藉口騙對方的錢。
簡單來說,把『在特定情況下,對方和你是否有利害關係』當成條件一,『對方是否在此關係中有在意的利害部份』為條件二,則謊言要在兩種條件都滿足的情況才會發生,當然先需考量條件一,如果和對方無任何利害關係,那條件二當然也不會發生。所以欲判斷對方是否會說謊,先用條件一篩過後,再用條件二判斷,這兩個步驟都成立時,無論對方的關係和自己多親密,或稱感情多深,都有非常高的機率會產生謊言--事實上,在這種關係中還稱感情多深就是謊言了。
